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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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

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  时间:2014-04-07

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 河北省属公办普通高校,专科层次。其前身为铁道兵工程学院财务材料系,1994年1月独立办学,2000年7月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,隶属于铁道部、中 国铁道建筑总公司。2005年6月移交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。2007年8月,被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。毕业生由我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 学历证书。

录取原则:

1、新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
2、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冀招委普【2010】9号文件要求,进校后复检。

3、在实行分批次录取的省、市、区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,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;实行平行志愿的省、市、区按照成绩、志愿依次录取。

4、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,对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,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5、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,入学一学年后,依据“志愿+成绩”的原则,分专业学习。

6、新生入学后,外语教学为英语(论坛)。

7、单独招生专业,另见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。

学费:艺术类专业6800元/生.年、其它专业5000元/生.年。

住宿费:500元/生.年。

联系方式:

电话:0311—88621131

传真:0311—88621260

地址: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

邮编:05004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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